第71章 符文合金盒(1 / 3)

林斯顿感觉很爽。

前所未有的爽!

血月卫队,高高在上!

那些家伙一向看不起人,谁都不敢惹。尤其是血月队长,地位更高,就连“荒盗之王”西蒙斯,都不敢对他们不敬。

不然的话,以后别想进“赎罪港”了!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他,林斯顿,一名普普通通的刺客,喝下了“恶魔之血”,不管力量、速度还是体质,都大幅度增长。

他有信心

当年把自己抓起来的“白龙近卫”,也绝不是自己的对手!

3个血月队长,7个血月卫兵,就那样被自己杀死了。

他从不嗜血。

但昨天晚上每杀死一个血月卫兵,他都感觉到难以形容的舒爽,比爽过了还要爽!

这种奇妙的兴奋,是在酒吧大胸脯女招待身上,也找不到的,前所未有。

他刚开始还有些恐惧,因为自己变得嗜杀,管不住那种对于杀戮的渴望,似乎不像人类了,更像恶魔。

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并且爱上了这种感觉。

女人?

哪有杀人爽快!

昨天累了一夜,睡了快一天,他现在精神饱满。

几个偷窃武器铠甲的小老鼠?

有什么好怕的?

地下城下水道很脏,肮脏刺鼻的气体灌入口鼻,但他没有丝毫不适。

“恶魔之血”,让他拥有了恶魔的力量,也拥有了恶魔的喜好

恶魔并不排斥肮脏和污秽,他也不排斥。

地下城有很多变异的毒蛇、老鼠和蜘蛛,对普通人来说很恐怖,但自己更恐怖。

身上的恶魔气息,让大多数变异动物都不敢靠近,因为他比变异动物更可怕。

恶魔本身,就是更深层次的恐惧。

他看到了一只目露凶光的大老鼠,于是随手干掉,然后继续向前。

他最擅长逃跑,也擅长追踪。

很快他就意识到

距离那群盗窃武器装备的小老鼠,不远了。

于是,他进入了潜行状态。

五分钟后,他远远看到了火光,微微一愣

火光中,是十来个人,居然是自己之前盯上的那伙人!

“小肥羊……”

林斯顿的嘴角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意“是你们么?那就好办了。你们的实力……我早就摸透了!”

他开始靠近,准备刺杀。

一名法师,一名剑士,一名弓箭手,一名战士,还有几个全副武装、但一看就很好对付的新嫩。

这种情况下,应该先对付谁?

任何一名冒险者,都能给出标准答案

当然是法师!

先消灭对方的施法者和治疗者,然后对付远程职业者,再对付近战职业者,最后对付防御者,这是写在《冒险者手册》上的箴言。

连冒险王都不会质疑的箴言。

林斯顿是资深冒险者,自然明白这一点。

于是,他很容易潜行到了法师的身后,脸上露出残忍的笑意,扬起了手。

手上是+2的暗影之刃,是他身上最值钱的装备,花了他两年的积蓄。

暗影之刃上涂抹着惨绿色的毒药,是致命毒药和致幻毒药,前者是某种剧毒蜗牛的提取液,后者是炼金师的杰作,物美价不廉。

死在这把匕首和毒药上的人,已经超过了70,包括那些“血月卫队”的成员。

现在,又要多十来个了!

匕首,划过残影,直指小法师。

林斯顿已经想到了接下来的场面

他会杀死这个小法师,然后反手干掉就在旁边的两个精灵,再然后“影袭”、“刺骨”,干掉剑士。

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