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老老实实先为至尊效力,等到至尊成就天命荡平寰宇,你自然能得到仙丹!”
周小天阴着脸没有再说话,稚童看出他不高兴,便好似安慰一般说道:“知足吧,周小天,浩劫已至,凡人不过风中蜉蝣,你能得到至尊庇护,已然是幸运了。耐心等着,至尊不会亏待为他效力的人。”
随后那些屏风里的生物又恢复了先前的模样,再也没了动静。
周小天转身离去,重新坐上电梯,看着电梯镜面里自己头上的疤癞,他又想起了自己永远忘不了的那场生死搏斗。
他抬手摸了摸那道烈火炙烤留下的丑陋疤痕,对着镜中的自己说道:“只不过是群命好一点的人罢了。”
那位用火焰在他脸上留下这道丑陋印记的人早已化作了冢中枯骨,而他却依旧生龙活虎。
什么觉醒者?
不过是群命好得了上天恩典的人,一刀下去,照样得见阎王爷。
周小天轻轻拂过自己的光头,嘴角浮现一丝冷傲的讥笑:“神仙……不过是命再好一点投了一个好胎。”
他眼中闪过一丝炽热的光,像是在诉说着内心的渴望。
作为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物,无数次险死还生依旧活到现在,周小天这种人早就对所谓的权威、大人物、狗屁贵族没了敬畏,在他眼里,人就是人,都一样。
哪怕是得到了超凡能力的那些人,不过就是运气比常人好的人而已。
他眼里闪烁的光,分明是在对一切凌驾在他们之上将他们当作蝼蚁予取予夺的人发出咆哮:
彼可取而代也。
……
清晨的五马山,一间乱糟糟的狗窝里。
刘涵从床上坐起来,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还是家里的床最舒服,给我个皇帝我都不换。”
下床洗漱完毕,他正想去吃点早饭,突然听到林枫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起床,过来吃饭,跟我说说赣榆的事。”
刘涵先是欣喜,终于能见到林枫了。
随后很快又跨起了脸:“吗的,又要说第十三遍,你们就不能一起来问吗?”
穿戴整齐,他一边出门一边嘀咕道:“我要是当了兵团司令,我让你们天天来听我说话!”